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,元谋县始终坚持实践“枫桥经验”,以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,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化解新机制。我们将推出矛盾纠纠及信访问题化解“4+2”工作机制实践系列报道。本期为您推出系列报道第一期。
创新“4+2”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
一是建立完善新机制。制定出台《元谋县新时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疏导化解工作实施意见》,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,县委常委、县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的“4+2”工作机制领导小组,构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主要经过村民小组、村委会(社区)、乡镇、县大调解中心或县级职能部门4级受理加2次调解的“4+2”矛盾纠纷化解机制。
二是定期排查梳理矛盾纠纷。建立“村民小组、村委会(社区)每周一排查,每半月一分析研判;乡镇和县级部门每半月一排查,每月一分析研判”的联动机制,建立节假日、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前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,定期排查梳理形成“合理诉求、教育疏导、帮扶救助和依法处理”等分类问题清单,实行发现一个、登记一个,解决一个、排除一个动态管理,实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化解,有效防范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。
三是实行分级调解责任制。各乡镇排查出的矛盾纠纷,由村民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主动调处化解2次以上,消化80%以上的矛盾纠纷,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由村委会(社区)调处;村委会(社区)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对村民小组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主动调处2次以上,消化 85%以上的矛盾纠纷,仍调处不了的由乡镇调处;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村组两级均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主动调处2次以上,消化90%以上的矛盾纠纷,仍调处不了的由县级调处;属于县级职能部门作为化解责任主体的矛盾纠纷,县级职能部门牵头主动化解2次以上,消化90%以上的矛盾纠纷,仍然调解不了的由县大调解中心进行调处;县司法局大调解中心对乡镇、村委会(社区)、村民小组三级没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组织调解2次以上,消化95%以上的矛盾纠纷,确实无法调处的,引导依法走诉讼途径解决。通过分级调解,力争到法院这一“最后防线”的矛盾纠纷仅占全县矛盾纠纷的5%以内。
1-7 月,全县排查接访各类矛盾纠纷 1716 件,调解成功 1712件,调解成功率达 99.76%,实现了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乡,矛盾不上交”的目标。
(县委政法委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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